根據《湖州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現確定下列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如下:
公示時間:從2017年4月25日到2017年5月2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內,有關人員均可實事求是向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在反映時應署真實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來信的有效時間以發信時的當地郵戳為準。
監督電話:0572—2175933
通信地址:湖州市民服務中心5號樓1213辦公室
郵政編碼:313000
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