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肇慶市鼎湖區委政法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機關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及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肇慶市鼎湖區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經相關招錄程序后擇優錄用。
二、招聘人數和條件
(一)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機關雇員1名。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員義務。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肇慶市戶籍,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4月24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報名時已取得畢業證書),專業不限。
6、具有以下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熟悉電腦操作和辦公軟件應用;具有較好寫作水平;具有汽車駕駛證。具有以上條件人員報名時附相關作品或證書證明材料。
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即:向社會公布招聘人數及所需資格條件,由應聘人員自愿報考。經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擇優錄用。筆試、面試評分實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2、報名地點:鼎湖區羅隱路區綜治信訪維穩中心三樓辦公室。
3、報名要求: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報名須提供本人戶口簿、畢業證書、身份證、工作證明、專業特長相關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填寫《報名登記表》(可到鼎湖政府門戶網http://www.zqdh.com.cn通知公告欄下載或到報名點領取《報名登記表》),交彩色1寸彩色照片2張。
4、資格審查:由招錄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報考資格的人員。
(二)考試
考試按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視筆試成績調整進入面試人數。考生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情況將在鼎湖區政府門戶網公布。
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開始,筆試地點另行電話通知考生。面試事項另行通知。
(三)體檢
經筆試、面試確定考生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個人負擔。
(四)組織考察
由招錄單位派出考察組,對通過體檢人員進行考察和綜合評定。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特別是要考察與擬任職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
(五)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鼎湖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聘用人員進行管理。試用期為3個月,初次聘期為3年(含試用期)。勞動合同期滿,招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續聘或解聘意見。雙方同意續聘的,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慶市鼎湖區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肇鼎府辦【2016】7號)標準執行。
五、其它
未盡事宜,可向中共肇慶市鼎湖區委政法委員會辦公室咨詢,聯系電話:2622146,聯系人:鐘伙華。
中共肇慶市鼎湖區委政法委員會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