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協管員、13名城管執法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4.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檢查、司法調查的;
3.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況。
二、崗位具體條件
1.大專及以上學歷(復退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
2.身高1.70米及以上;
3.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19日下午4:00截止;
2.報名地點: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協管員報名地點設在市人社局人事科,咨詢電話:0716-6223781;城管執法協管員報名地點設在市城管局一樓警務室,咨詢電話:0716-6666575;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請攜帶畢業證、身份證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網上下載打印)、復退軍人攜帶《義務兵退出現役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式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張,填寫《報名表》1式2份。資格審查條件及待遇由招聘單位與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4.考試及公開招聘人選確定辦法
(1)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對象的綜合能力與基本素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體檢。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依據該崗位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
在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合格者,考核工作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分別報經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審核確認后,從體檢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聘用管理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一定范圍內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發現并查證核實確有不宜聘用問題的,分別經由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審定后,取消聘用資格。
對通過此次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2個月)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松滋市勞動保障監察局
松滋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監察大隊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