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深圳市羅湖區高層次基礎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我區教育系統擬于2017年5月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名,具體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 招聘對象
2017年8月31日以前畢業,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 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羅湖區教育系統2017年5月公開選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1)本公告所稱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
(2)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
(3)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其他學歷的不能報考。
2.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
(2)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
3.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以《深圳市羅湖區教育系統2017年5月公開選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的年齡要求為準,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5月1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2012年5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限制報考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的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與須提供的材料
(一)報名時間、方式
1.時間: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9日。
2.方式:請將報名材料采用郵政EMS郵寄或直接交至: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文錦中路羅湖管理中心大廈20樓2011室),聯系人:袁老師,聯系電話:25666904。
(二)須提供的材料。
報名材料(報名時提供復印件的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原件備查或存檔)。
1.應屆畢業生
報考者本人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或落款時間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初審時無法開具的,由上述單位開具證明代替)、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計劃生育承諾書(附件3,符合相應條件的,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2.社會人員
報考者本人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職)業資格證(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聘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附件3,符合相應條件的,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需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其中雇員或臨聘人員報考涉及雇用或臨聘時間計算問題的,還須提供雇用合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雇(聘)用經歷的材料。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無論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等(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最遲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境外歸國人員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記錄的,以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為準。
(2)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初審;未畢業的,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3)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三、資格初審
羅湖區教育局對應聘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四、確定面試對象
羅湖區教育局根據資格初審情況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并在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羅湖區電子政務平臺(http://www.szlh.gov.cn/main/)、羅湖教育信息網(http://www.luohuedu.net)進行公告。
五、面試
面試工作由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組織部、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六、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關于教師的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重點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組織部在網上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九、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按規定時間向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組織部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由并經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組織部批準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并經用人單位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聘用關系。
十、試用期
事業單位應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可超過6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其中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它事項
(一)擬聘人員在羅湖區教育系統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從辦理報到之日起計算)。
(二)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規定的養老保障制度。
(三)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7年5月1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17年5月1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崗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中教師崗位必須提供高級中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則為不符合條件)。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現專業技術職務與原專業技術職務關系請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對照表》(附件4)。
(四)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可按自然年或學年計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五)屬2015年、2016年、2017年畢業已分配派遣但未轉正的畢業生報考,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自行到有關單位辦理改派手續;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入圍的,按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
(六)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當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九)招聘查詢網址如下:
1、深圳市羅湖區電子政務網:
http://www.szlh.gov.cn 。
2、深圳市羅湖教育應用網:
http://www.luohuedu.net。
(十)具體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755-25666904。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組織部和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組織部
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1:深圳市羅湖區教育系統2017年5月公開選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