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相關工作方案,現將我市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我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和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如下:
(一)報考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高要市、四會市,下同)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
(二)報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區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三)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職位以及省直機關在市、縣兩級的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職位的,按招考單位所在市、縣(市、區)分數線執行。
(四)報考公安特警、法醫和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所獄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9.5分。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統一安排在6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和17日上午(08:30-12:00)進行資格復審,地點為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號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18號下午(14:30-18:00)為替補類考生資格復審,地點為梅州市團結路9號市軍轉培訓中心一樓。
(二)資格復審對象。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和規定的名額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對象名單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材料??忌鷳峁┰瓐竺W站打印的報名表、筆試準考證。201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的經歷”的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四)遞補資格復審對象。如出現資格審核不合格的或放棄面試資格,需遞補面試考生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遞補。
(五) 資格復審要求。資格復審對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不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試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承諾書上簽名,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三、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頒布的《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體能測評時間:6月20日上午7:30開始,地點:梅縣人民體育場(東校場)。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務必帶齊筆試準考證、體能測評通知書(用EMS另寄給考生本人)、身份證。證件不齊或未帶證件者,視為放棄體能測評資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四、面試
(一)面試地點和時間。面試考場設在梅州市友誼賓館(地址:梅州市區彬芳大道52號),6月27日至29日進行,每天上午8時30分開始,下午14時30分開始。
(二)面試要求。上午的面試對象應于上午7:30前、下午的面試對象應于下午1:30前,到考場候考室報到,以便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凡在開考前45分鐘(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沒有進入候考室的面試對象,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對象務必帶齊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用EMS另寄給考生本人)、身份證。證件不齊或未帶證件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請考生務必認真了解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帶齊相關證件和材料,準時到達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地點和面試考場,避免因遲到或證件不齊造成遺憾。
附件:資格復審對象名單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