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1)我校2017年不組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藝術類統一測試成績。
(2)考生參加生源所在省份藝術類統一測試成績需達到測試總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合格線。考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相關要求。
(3)我校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基礎上,按照綜合成績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專業統考成績×30%+高考文化成績×(專業統考總分/高考總分)×70%
若考生所在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