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實行單獨考試(校考)的省份按以下原則進行錄取:
1.按學校“分數優先,遵從志愿”的總錄取原則進行專業安排(分數指折算后的綜合成績,正式填報高考志愿時詳閱學校官網《昆明理工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2. 綜合成績 =專業成績×70% +文化成績×30%,若綜合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3.為鼓勵文化成績優秀的學生報考我校,在填報我校的考生中(不分專業),文化、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排前三名者優先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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