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布朗族基諾族等
特有民族本科及大中專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民族宗教委(局)、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省級有關學校: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促進民族團結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科學發展的決定》(云發〔2009〕13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16〕100號)精神,現就做好2017年特有民族本科、大中專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規模、學制和待遇
使用普通高校和普通中專招生計劃指標,特有民族本科班招60人,大專班和中專班每班各招50人,共160人。其中,云南農業大學特有民族本科班文科開辦茶學、經濟學、農林經濟管理、秘書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6個專業,理科開辦農學、中草藥栽培與鑒定、園林、動物醫學、土木工程、農業水利工程等6個專業,學制四年;云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特有民族大專班開辦風景園林設計、園林技術、園林工程技術、園藝技術等4個專業,學制三年;云南省民族中等專業學校特有民族中專班開辦學前教育、中餐烹飪與營養膳食、汽車運用與維修等3個專業,學制三年。學生經考試合格后,頒發畢業證書,分別享受國家本科、大中專畢業生待遇。
二、招收范圍和對象
招收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諾族、德昂族、獨龍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瑤族、景頗族、藏族、納西族(摩梭人)等15個民族的考生。對我省獨有、人口較少的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諾族、德昂族、獨龍族、景頗族等8個民族給予重點傾斜。
三、錄取方法
本科班、大專班學生從高考學生中錄取,中專班學生從中考學生中錄取,按民族劃分指標,生源定向到州(市),擇優錄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農村戶口考生。如果本地生源不足,計劃可調整到其它地區并盡可能按民族指標完成招生計劃,如本民族生源不足,計劃可調整,按分數高低錄取其他少數民族考生。
四、畢業就業
學生畢業后回原所在州(市)、縣(市、區),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就業或自主擇業。
五、有關經費
(一)學費
1.本科班每生每年4500元的應繳學費從列入省民族宗教委部門預算的省級民族機動金文化教育經費中核撥到學校。
2.大、中專生每生每年的應繳學費按所在培養學校的收費標準,從教育事業費中專項核撥到學校。
(二)生活補助費
1.本科生每生每年4000元從列入省民族宗教委部門預算的省級民族機動金文化教育經費中核撥到學校。
2.大專生每生每年4000元,中專生每生每年3000元,由省財政依據預算核撥到相關學校。
3.特有民族本科班及大中專班學生享受以上補助,不再享受民族生專業獎學金補助。但成績優異的可按學校規定享受獎勵性的獎學金。
(三)正常辦學經費
由所在學校按原經費渠道和預算辦法核定核撥。
六、工作要求
辦好特有民族本科及大中專班,是解決邊疆民族地區培養高層次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的一項重要措施,是貫徹黨的民族政策的具體體現,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協調,切實做好各項工作。
附件:
1.特有民族本科班2017年招生計劃分配表
2.特有民族大專班2017年招生計劃分配表
3.特有民族中專班2017年招生計劃分配表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財政廳
2017年4月27日
附件: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