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洪澤區崗位)入圍面試考生資格復審工作將于2017年5月15日—16日分批次進行,考生接到人社部門通知后,要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所需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視為復審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日程安排
1、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8:45—11:30,下午2:15—5:30。
2、資格復審日程安排:
請考生根據自己所報考的單位,按照日程安排參加資格復審:
(1)5月15日資格復審單位:工人文化宮、創業投資發展中心、經濟信息中心、投資建設項目聯合評審勘驗服務中心、地方海事處、航道管理站、公路管理站、鄉鎮交通運輸綜合管理所、蔬菜技術指導站、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社會勞動保險管理處、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岔河鎮畜牧獸醫站、三河鎮畜牧獸醫站、農機化技術推廣服務站、灌區管理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硯臺船閘管理所、節約用水管理所。
(2)5月16日資格復審單位:綜合檢驗檢測中心、綜合經濟調查隊、“陽光洪澤”管理服務中心、公證處、人防工程建設管理中心、體育場、朱壩街道農村經濟服務站、黃集街道村鎮建設服務站、東雙溝鎮農業技術推廣站、三河鎮農業技術服務站、三河鎮村鎮建設服務站、三河鎮農村經濟服務站、老子山鎮農村經濟服務站、岔河鎮農業技術服務站。
二、資格復審地點
淮安市洪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洪澤區北京路105號,淮安市洪澤湖中學對面。)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
擬資格復審人員如實填寫《淮安市洪澤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登記表》一份,并按公告要求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1、學歷材料
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考生已經和用人單位簽定《就業協議書》的,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其他考生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
考生請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驗證”進行學籍和學歷在線驗證,并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學位材料
要求取得相應學位的崗位須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同時考生請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網)“學位查詢”進行學位查詢并提供查詢頁面截圖的打印件。
3、同意報考證明
A、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B、除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外的考生,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尚未就業的普通高校往屆畢業生須提供人才服務機構、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人事關系代理證明或檔案保管證明)。考生報名后工作單位發生變更的,按現工作單位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并在備注欄注明。大學生村官考生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除所在鄉(鎮)政府蓋章外還需加蓋縣(區)組織部門公章。事業單位在編考生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除所在單位蓋章外還需加蓋主管單位公章。
4、身份證復印件
5、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人員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夫妻分居條件須提供結婚證、在淮一方身份證、戶口簿和單位證明;
(2)符合父母身邊無子女條件須提供父母戶籍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3)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提供師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隨軍批復;
6、其他材料
1、非本科學歷或雖有本科學歷但未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人員,須提供淮安市戶籍證明。
2、職位要求的其它證明。如:兩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相關材料(合同或者養老保險繳費記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大學英語四級證書復印件、國家司法考試證書復印件等。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還須交驗原件(已經和用人單位簽定《就業協議書》的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已簽約的《就業協議書》,可不交驗《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但須在復印件上對其真實性作出承諾并簽字)。
淮安市洪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