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1.工作職責: 全面負責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小組組成:
組長:何明躍
成員:施光海 余曉艷
秘書:孟芳
二、組織與要求
1.我院2017年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下表所示:
非定向 | 定向 |
英語≥53分;專業課≥65分 | 英語≥63分;專業課≥65分 |
2.復試小組對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含碩博貫通生和合作單位定向培養生)進行復試。確保復試階段的面試時間和面試質量,有現場記錄、成績和評語。同時以全程錄音錄像的方式進行現場記錄。
3.復試主要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具體情況,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要發揮復試對科研創新能力、專業能力傾向和綜合素質方面的考查功能,同時要加大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
4.嚴格按照學校下發的招生簡章公布的專業和導師招生。每位導師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今年可招收錄取博士研究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4人(含碩博貫通生)。
以上原則如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沖突,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三、體檢
體檢相關事宜詳見附件。
四、錄取
1.有下列情況的,不予錄取:
(1)資格審查未通過者;
(2)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3)面試或筆試成績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者;
(5)考試作弊者;
(6)其他違反國家研究生考試相關規定者。
2.對考生初試折合百分制(60%)+復試成績折合百分制(40%)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排名擇優錄取,復試不合格者不錄取。
3.2017年所有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定向生須與定向培養單位簽署錄取培養協議(學費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規定執行)。
珠寶學院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