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間 | 2017年6月8日—6月10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30。 |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 地 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招待所(武漢市武昌區珞喻路438號;武漢體育學院對面)一樓會議室。 乘車路線:乘坐59、72、401、510、518、521、538、567、583、591、702、703、709、728、810、905路公交車在珞瑜路馬家莊站 下車即到。 乘坐武漢地鐵2號線在廣埠屯站下車,往光谷廣場方向行走500米即到。 |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 一、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正、副本)、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現場提交具有相應干部管理權限的黨委(黨組)于報名前(2017年3月20日前)出具的書面同意證明,書面意見應證實考生至2017年7月31日錄用滿兩年,無規定、約定或已滿規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同意其報考。 三、對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2017年高校畢業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的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應向審核機關提交,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核查。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四、對尚未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司法考試成績單到當地司法部門開具相關通過司法考試的證明并加蓋當地司法部門公章。 五、報考人員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記照3張。 六、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對于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考生可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可以證明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其中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必須有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進行佐證;反之亦然。 |
其他事項 | 現場資格審查需本人親自到場,不得委托代辦。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
聯系電話 | (027)87220730、(027)87220371 |
附件: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全省法官助理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 |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