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石頭街道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財務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以下:
一、招聘崗位
南石頭街道環監所合同制財務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社會公德,無違法亂紀前科;
(二)身體健康,熱愛勞動,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精神;
(三)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男女不限;
(四)具有會計從業資格及工作經驗,熟練操作會計軟件及電腦辦公軟件;
(五)同等條件下,具有人事工作經驗或廣州市戶籍者優先錄用。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地點:南石頭街道環監所(海珠區南箕路5號三樓306,電話:020-84350948,聯系人:李小姐)。
(三)報名時間:2017年6月15日至6月20日,上午8時30分至11:30分,下午2:00至5:00止(節假日時間除外)。
(四)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填寫《南石頭街道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張、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各類資料和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五)面試
1、經資格審核,符合條件者,進入面試,由街道黨政辦和環監所組成面試考核小組,對參加面試人員的綜合能力進行考評,擇優選定錄取人選。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錄取人選須在本市三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入職前體檢(備注: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的,辦理錄取事項。
四、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參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廣州市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和《勞動法》執行;另設崗位補貼、績效工資、連續工齡等補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新錄用者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廣州市海珠區南石頭街道辦事處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