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1)專業成績采用各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2)考生的文考成績(高考成績+政策性加分)與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分別達到所在省份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文考分數線和專業統考本科資格線(合格線)的基礎上,按照分數(即綜合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
(3)經過以上調配,仍有專業未錄取滿額的,再從愿意服從專業調劑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調配至錄取未滿專業;
(4)所填報的專業都不能錄取,且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5)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科藝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藝術類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1.福建省考生:根據一檔多投的規定,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取排序,綜合成績=高考文考總分×40%+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2.5×60%。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藝術類招生文件有明確規定綜合成績(投檔成績)計算辦法的,按照各省文件執行;各省文件沒有明確規定的,綜合成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綜合成績=高考文考總分×40%+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