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街道社區居委會的力量,加強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特面向社會招考97名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本次共招考社區專職工作人員97人,具體見《越秀區2017年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職位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
(二)熱愛社區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社區服務管理相關知識;
(三)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2年5月31日-1999年6月1日出生);
(四)廣州市常住戶籍;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或以上學歷,社會工作專業優先;
(六)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七)街道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的附加條件。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查、面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考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
2、報考時間:6月16日9:00至6月18日17:00。
3、報考程序:報考人員登陸報考網站自行查詢招考職位信息,網上填寫報名申請材料,并按規定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底電子照片。
4、報考要求: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街道,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5、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自行于6月20日17:00前登錄報考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6、打印準考證:本次報名采用系統自動審核方式,審核通過后即可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應于6月23日9:00起自行登錄報考網站打印準考證。
7、開考比例:招聘職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達1:3才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7月1日(星期六)(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統一命題,采取閉卷考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哲學、馬哲鄧論、時事政治、法律法規、行政管理及公文寫作與處理等有關內容。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4、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開始在原報名網站查詢。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及越秀信息網(http://www.yuexiu.gov.cn)“通知公告”中公布。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考職位1:3的比例確定。
1、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攜帶材料包括:《報名表》一式兩份(考生自行打印并簽名確認)、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鑒定、學位鑒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并現場簽訂《考生承諾書》。
2、資格復審地址:報考職位所在街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面試對象。
4、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即確定為進入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越秀區信息網及各街道辦事處公布。
(四)面試
面試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命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在越秀信息網公布。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由用人單位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
進入面試的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面試。沒有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
(五)體檢
體檢對象按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以招考職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的考生參照事業單位錄用體檢標準,由職位所在的各街道通知進入體檢人員的體檢事項,并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體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
(六)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各招考街道自行組織,考察主要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學歷情況、計劃生育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七)公示與聘用
對擬聘用的人選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越秀信息網上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由職位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的福利待遇按照《廣州市越秀區專職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四、注意事項
1、筆試和面試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攝影器材等不得帶入試室,手機等通訊器材須關閉,并在進入試室前統一交監考老師處。
2、資格復審須攜帶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學歷鑒定及學位鑒定,未有學歷鑒定及學位鑒定的考生請提前辦理。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時間提供相關證件、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本公告由越秀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趙小姐;聯系電話:83300175)
越秀區民政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