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建設大學
國家部委直屬的公辦綜合性大學
中國著名華僑高等學府
國家面向海內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
在校生3萬余人,港澳臺和外國學生近5000人,來自50多個國家和地區
全國華僑、港澳臺學生及外國留學生最多的大學之一
本科一批招生(重點本科批)或本科提前批招生
一、學校簡介
華僑大學是中國著名高等學府,是國家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創辦于1960年。校區分別坐落于中國著名僑鄉福建省廈門市和泉州市,學校直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領導。
華僑大學堅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臺”的辦學方針,秉承“為僑服務,傳播中華文化”的辦學宗旨,貫徹“會通中外,并育德才”的辦學理念。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國家領導人廖承志、葉飛親自擔任首任、次任校長。現任校長為海內外著名華文教育學家、博士生導師賈益民教授。
華僑大學共有34個學院,140個研究院、所、中心;有21個博士學位授權點;111個碩士學位授權點,2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94個本科專業。現有博士生、碩士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0000余名,其中有來自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華僑華人、港澳臺和外國學生近5000名,是全國擁有境外學生最多的大學之一。
華僑大學始終堅持以學生為本,致力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學生成長成才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在國際奧林匹克運動會、全球建筑畢業設計大賽、模擬聯合國大會、美國(國際)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等,華僑大學屢獲大獎;學生男子籃球隊在中國大學生籃球聯賽(CUBA)十七屆賽事中共獲得九次總冠軍;學校連續兩年獲全國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一等獎。
華僑大學將堅定不移地走內涵發展之路、特色興校之路、人才強校之路,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致力于建設特色鮮明、海內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學。
二、學院簡介
廈航學院成立于2012年12月23日,是華僑大學教學科研單位,專門負責華僑大學與廈門航空有限公司合作辦學的組織管理工作。學院設在華僑大學廈門校區。
學院根據學科特點,發揮華僑大學綜合性大學優勢,優化教師隊伍組織教學;同時聘請國內外航空領域的專家、資深業內人士擔任教學實訓工作。廈門航空有限公司車尚輪董事長等五位公司高管及技術骨干擔任我院兼職教授,加強公司對學生的教育和培養并提供大力支持,在雙向選擇的前提下優先為學生提供實習和就業的機會。學院自2014年9月起,開始招收本科專業學生。
三、專業簡介
我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航空播音方向)與航空公司合作,通過播音主持和航空播音基礎理論的學習以及配套的專業實訓和生產實習,培養熟悉播音主持和精通航空多語種播音,掌握禮儀與服務規范,有一定的英語閱讀能力,具備較好的聽說能力,掌握特定的第二外語,掌握航空管理軟件使用等方面技能的人才,為電影電視等各級傳媒機構或民用航空、現代軌道交通等其他相關單位培養合格的專門人才。
本專業以培養復合型人才為目標,學生通過專業化學習,既能夠系統掌握播音與主持藝術基礎知識與理論,又能夠通過特色化培養模式,掌握航空播音與航空禮儀服務專業技能。學生畢業后,能夠在各類傳媒機構中從事播音與主持工作,同時還可前往國內外各大航空公司從事航空播音等航空禮儀服務工作。
四、招生專業、層次、學制、科類及計劃
(一)招生專業:
播音與主持藝術(航空播音方向),本科,4年。
(二)報考科類:文理兼收(具體以各省招辦公布為準)。
(三)辦學地點:華僑大學廈門校區。
(四)收費標準(幣種:人民幣,收費以當年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學費 | 住宿費 (四人間公寓,空調) | 備注 |
9360元/年 | 1300元/年 | 按學生在校所修讀的學分總分計費收取 |
(五)招生計劃(具體以最后下達各省級招辦的招生計劃為準):
學院 | 專業代碼、名稱及方向 | 合計 | 招生計劃 | |||
湖北 | 湖南 | 河南 | 其它 | |||
廈航學院 (廈門校區) | 130309播音與主持藝術(航空播音) | 30 | 12 | 8 | 7 | 3 |
備 注 | 憑省級統考成績報考。 |
五、報考條件
1.考生必須參加本人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取得高考報名資格的藝術類考生。
2.專業成績要求:考生必須取得播音與主持藝術本科專業合格證。其中省級專業統考成績不低于專業滿分的70%(含)。
3.文化成績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考試成績須不低于滿分的45%(含)。
4.身體條件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紋身、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
(2)凈身高: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5cm~175cm。
(3)體重:男生[身高(cm)-105]kg±10%;女生[身高(cm)-110]kg±10%。
5.年齡不超過十九周歲(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上述身體條件以相關省份招生部門提供的高考體檢表為準,并需符合教育部高考體檢指導意見及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乘務員體檢標準。新生入學后,學校也將對新生進行再次體檢復查,如有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我校將予以退學處理。
六、考試方法
(一)專業考試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區)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報考條件,且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者,均可報考。
考生必須取得省級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
(二)文化課考試
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區、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七、錄取辦法
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填報我校專業志愿,志愿填報按各省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
對于符合錄取要求的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專業成績高者優先。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分=(省統考專業分/省統考專業滿分)*70+(文化課總分/文化課滿分)*30。
錄取結果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批后,由我校簽發《錄取通知書》。
八、入學與復查
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
九、本簡章解釋權歸華僑大學招生處。
聯系方式:
華僑大學招生處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362021)
電話:0595-22695678
傳真:0595-22691575
網址:http://zsc.hqu.edu.cn
華僑大學廈航學院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大道668號華僑大學綜合教學樓E5區(361021)
電話:0592-6167336
網址:http://xma.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