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精神和湖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本科高校與高職學院聯合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試點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號)要求,堅持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為核心,以加快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為目標,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開展“3+2”專本一體化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聯合辦學。
第一條 專業與規模
1.專業
本科: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高職: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2.規模
湖工大從武漢電院合作專業中每專業每屆招生70人
第二條 招生對象與招生方式
1.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具有普通高中學歷的學生,符合湖北省相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
2.招生方式
高考總成績達到我省第二批本科批次線下10分的考生,可按高職高專批次填報志愿,按擇優原則錄取并辦理專科錄取手續。在武漢電院學習3年,在3年學習期內,武漢電院需建立動態管理制度,有繼續學習意愿的學生經湖工大考核測試合格后,在湖工大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繼續學習2年。
第三條 教學與教務管理
1.教學與管理采取分段實施,前3年教學與管理責任主體為武漢電院,后2年教學與管理責任主體為湖工大。
2.5年培養期間,雙方聯合制定專本一體化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方案,共同組織實施相銜接貫通的課程體系,并嚴格依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組織教學,加強日常教學管理,系統培養本科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
3.武漢電院應將學生每學期成績交湖工大備案,學生每學期學習成績作為升入本科考核測試的依據之一。
第四條 學籍與學生管理
1.學生學籍采取分段注冊、分段管理。前3年由武漢電院注冊專科學籍,執行高職高專收費標準。后2年由湖工大注冊本科學籍,執行本科高校收費標準。自湖工大規定的學生入學報到之日起30日內武漢電院須將所有升入本科段學生的檔案轉至湖工大。雙方應分別負責并共同做好銜接管理。
2.學生在武漢電院學習期間不得轉學或校內轉專業,否則視為放棄專本一體化學習資格。
3.學生在專升本時,嚴格按照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專業對應關系到湖工大相應的專業學習,不得轉學或者轉換專業。
第五條 畢業與升段要求
1.學生修完高等職業教育階段規定課程,達到高職畢業要求,由武漢電院按照相關規定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學生修完后2年課程,達到本科學生畢業條件,由湖工大頒發普通全日制專升本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習起止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例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2.對未升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學生,由武漢電院負責學生畢業、就業等事宜。對升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學生,由湖工大負責學生畢業、就業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