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綜合成績、職位排名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已經發布,按照招錄工作程序要求,將對2017年保亭縣黨群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是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規定的面試人選比例(按招考職數1:3的比例確定)范圍內的人員(具體對象人選名單附后)。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一)所有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
(二)戶口在外省的海南生源考生除了提供戶口本外還須提供,有關在海南省參加高考的相關證明材料(如高中畢業證書、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等)。
(三)往屆畢業生須于提供資格復審材料當天,現場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審核畢業信息后,打印的學歷查詢結果(有二維驗證碼一頁)。尚未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準予畢業及取得學士學位的相關證明材料。考生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除須提供《招考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有關證明材料。
(四)報考職位要求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考生,需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并經其支部所屬上一級黨組織核實的黨員身份證明。
(五)考生為事業單位干部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組織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考生為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考生為定向生或委培生的,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以上所有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資格復審后,原件交還考生,復印件交由保亭縣委組織部留存。
三、有關要求
(一)考生要按要求及時提供有關材料進行復審,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考生的書面委托書。
(二)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應當面提交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說明材料(簽名并按手印)。
(三)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考生提供材料不齊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招考單位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并有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6月9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地點:保亭縣新民路老縣委大院縣委組織部3樓干部科
聯系電話:0898-83667525
附件:2017年保亭縣黨群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對象人員名單
1.中共保亭縣委黨建工作巡回檢查辦公室文秘綜合崗科員(3名):
張 渝(準考證號:462017022708)
黃思遠(準考證號:462017021821)
蘇運郎(準考證號:462017013625)
2.中共保亭縣委組織部干部信息管理辦公室干部統計和干部信息崗科員(3名):
朱 峰(準考證號:462017073705)
黃康龍(準考證號:462017064108)
包妍鳳(準考證號:462017302220)
3.中共保亭縣委黨校培訓室科員(3名):
黃 楚(準考證號:462017233527)
黃 鵲(準考證號:462017312212)
楊瀟瀟(準考證號:462017154202)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