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蘇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 62號公告要求,現將26-27號崗位應聘者資格復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應聘者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個人簡歷(7份)。
2. 南京審計大學應聘人員登記表(1份,正反打印)
http://zzrsb.nau.edu.cn/s/36/t/319/8c/d4/info36052.htm。
3.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已經畢業人員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取得國(境)外學歷人員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6.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各省(市)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7.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資格復審時,如考生無法提供上述材料,即取消資格。凡有弄虛作假者(與人社廳系統報名登記時所填寫信息不符),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6月16日(本周五)下午14:00-17:00,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者,視為棄考。
地點:南京審計大學浦口校區中和樓410室
三、考核時間
暫定于2017年6月17日(本周六),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乘車路線
http://zwwyh.nau.edu.cn/s/68/t/56/33/07/info13063.htm。
聯系電話:025-58312030 聯系人:王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