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有關規定,盧春華等33人經筆試、面試和體檢合格,擬錄用為佛山市高明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予以公示。如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或其他問題,請向區編委辦反映。
公示時間:2017年6月12日至20日(共7個工作日)
監督電話:0757—88826131、88822742
佛山市高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6月12日
附件: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擬錄用工作人員名單(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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