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大選人用人視野,優化教育系統領導班子結構,激發干部隊伍干事創業活力,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經區委研究,決定在全區教育系統開展競爭性選拔副職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及名額
本次競爭性選拔區教育局副科級督學1職;學校副校長(副科級)10職,其中中學副校長6職,小學副校長4職。
二、選拔范圍及資格條件
1、選拔范圍。區教育局副科級督學在全區中小學現職副科級校長、副校長中選拔;學校副校長在區管教育系統在編在崗優秀教師中選拔。
2、資格條件。參加競爭性選拔人員必須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和資格: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模范遵守黨規黨紀、校規校紀,注重師德修養,嚴謹治學、為人師表;
(2)自覺執行組織決定、服從組織安排,積極完成組織交辦的任務;
(3)競選區教育局副科級督學需任副科級職務1年以上;競選學校副校長需參加工作滿4年,從事一線教學工作3年以上(含3年);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相應教師資格;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競爭性選拔:
(1)受黨紀處分所規定提職、使用限制期未滿的;(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3)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5)有其他原因不適合競爭性選拔的。
三、工作步驟
1、動員報名(6月19日—6月21日)。堅持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組織動員符合條件人員積極踴躍報名。教育系統各單位通過召開會議、書面通知等形式,傳達到每位符合條件人員。符合條件人員只能申報1個職位,規范填寫《大同區競爭性選拔教育系統副職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經所在學校初審后報名。報名截止時間6月21日下午17:00。
報名地點:大同區政府一樓招標大廳。
報名所需材料:(1)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本人簽名、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4)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資格審查(6月22日—6月23日)。根據崗位資格條件,由區委組織部、區紀委、區教育局負責對參加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能力測試(6月29日—7月7日)
能力測試分為理論知識比選、業務素質比選、管理能力比選三個環節,每個環節單獨計分,按相應比例實行末位淘汰。
(1)理論知識比選。采取筆試方式進行,內容為教育教學管理理論和實踐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業務素質比選環節,若排名最后人員分數相等,均進入業務素質比選環節。
(2)業務素質比選。采取講公開課方式進行,限時10分鐘,滿分為100分。根據業務評分情況,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管理能力比選環節,若排名最后人員分數相等,均進入管理能力比選環節。
(3)管理能力比選。采取競職演講的方式進行,競選者主要介紹競選的條件、優勢、工作思路和措施等。每人演講時間不超過5分鐘,根據推薦得票情況確定差額考察對象。
4、組織考察
區委派出考察組,對差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核,差額考察對象平等進入考察環節。考察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式,綜合考察德、能、勤、績、廉情況。
5、研究擬任人選
區委組織部部務會根據綜合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群眾公認的原則,擇優提出干部任用初步意見,按規定程序充分醞釀后,提請區委常委會議票決,確定擬任用人選。
四、紀律監督
此次競爭性選拔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和區教育局實施,區紀委全程監督。在競爭性選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舉報電話:6165950,6165086。
中共大同區委組織部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