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廣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崗位:綜合文秘、法律事務、公租房管理、工程造價審核
(二)招聘人數:4名
(三)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無政策外生育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2.工作踏實認真,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團隊合作、表達分析和寫作能力,有良好的服務意識,熟悉機關公文辦理,能熟練使用電腦及辦公軟件;
3.專業及學歷要求詳見《廣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方式
1.報名方式:現場(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18號嘉業大廈24樓)提交報名資料。
2.報名時間:2017年6月26日至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周六日除外。
3.報名人員需提供的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記錄)、報名登記表(粘貼彩色證件照)等材料。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用于現場核對信息。報名人員須承諾所提供資料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
4.每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應聘。
5.招聘單位將對報名人員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安排面試。
三、體檢、考察
1.體檢。組織各崗位面試合格人員到指定醫院體檢。
2.考察。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經歷、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計劃生育等情況,考察合格者列為擬聘用人員。
四、聘用及薪酬待遇
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辦理派遣手續,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或發現其他問題的,解除勞務派遣合同。
五、本公告由廣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020-83192795
廣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
2017年6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