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安縣以外公開考調安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名額
1、法官(法官助理)職位3名;
2、文秘人員職位1名。
二、考調對象和條件
1、考調對象:符合考調條件的安縣以外法院的工作人員和符合轉任條件的公務員。
2、考調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熱愛法院工作,未受過任何違規違紀懲處;
(2)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報考法官(法官助理)職位應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并已取得C證及以上《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報考文秘人員職位應具有從事文秘工作(寫作、宣傳)的經驗(并在具有影響力的報刊雜志上發表過相關文章);
(6)工作期間歷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采用網絡方式報名,請報名人員通過綿陽人事考試網下載《安縣人民法院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填寫后發至指定郵箱(2356892591@qq.com),報名時間為2012年6月26日至7月6日。
報名時請附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C證及以上《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公務員登記表、獲獎證明、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以及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電子文檔,并在筆試時提供資料原件。
(二)資格初審。由安縣人民法院政治處對報名者的資格和材料進行審查,初審合格者進入筆試。
四、考調方式及內容
考調方式采取筆試、面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總成績低于70分為不合格,不予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1)筆試內容:審判業務知識(法官和法官助理職位)和公文寫作知識(文秘職位);
(2)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考者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邏輯思維能力;
(3)考核:主要考核應考者德、能、勤、績、廉等。
(4)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筆試、面試時間及其它相關事項于2012年7月10日在安縣政務網另行公告。
五、 體檢
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六、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包括擬考調人員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七、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
(一)公示: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在安縣政務網站公示)。
(二)辦理調動手續:對公示合格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及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擬考調人員必須在15日內辦理完調動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依次等額遞補。
八、紀律與監督
考調工作政策性、原則性強。對考調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考調程序,確保考調工作順利進行。考調工作接受縣紀委監察局和社會的全程監督。在考調過程中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相應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對相關工作人員做出相應懲處。
咨詢電話:0816-4336136(安縣縣委組織部)
0816-4335968(安縣人民法院)
九、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安縣縣委組織部、安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中共安縣縣委組織部 安縣人民法院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