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第一階段)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已全面結束,現將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資格審核通過人員,于2017年6月26日至30日(應屆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到人事股簽領。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和學歷鑒定,并持身份證領取;非應屆畢業生持身份證領取。
委托他人領取的,受委托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大埔縣教育局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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