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霞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一評二掛”實施方案
實行“一評二掛”能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基礎教育持續健康協調發展,促使各級各類學校積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素質教育有關要求,不斷規范學校辦學行為,改善學校辦學條件,促進學校管理上檔次、上水平,優化素質教育實施環境,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效控制初中學生擇校,積極推動整個義務教育階段甚至高中階段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深化“一評二掛”的工作機制,確保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效推進,從而推動素質教育工作向縱深發展。
一、科學制定評估指標
科學的評估標準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實行“一評二掛”的基礎。按照市教育局《關于深化中考招生“一評二掛”推動素質教育向縱深發展的意見》(煙教〔2007〕97號)要求,結合《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化學校建設的意見》(煙教發〔2014〕3號)有關內容和要求,結合我市教育的工作實際,制定詳細學校教育督導評估方案,完善評價體系,實現對初中學校教育工作的全面評估。
二、認真組織教育評估
教育評估是“一評二掛”工作的重要環節。督導室牽頭,成立局綜合評估組,嚴格按照《棲霞市中小學教育評估標準》,實行隨機督導和專項督導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進行全面督導評估,力求評估結果公正公平,將之作為各學校評先選優和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的主要依據。
三、合理分配高中統招生指標
將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認真落實將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高中服務區內各初中學校,2017年分配指標數為統招生招生計劃數的 70%。指標分配原則上是以初中畢業生合格人數和對初中學校的素質教育工作的評估結果為依據。 指標分配按照煙臺市教育局《關于深化中考招生“一評二掛”推動素質教育向縱深發展的意見》(煙教[2007]97號)要求進行分配。高中招生指標的分配按以下公式計算:
ny
NA = ─────×N
∑ny
其中,n 是指各單位當年初中畢業生的合格人數;y 是各單位2016年度初中學校教育評估得分;ny 是各單位初中學校教育質量分(即學校當年初中畢業生合格人數乘以學校評估得分); Σny 是全市初中教育質量總分(即所有單位初中學校質量分之和);N 是全市普通高中統招生分配人數;NA 是各單位應分的普通高中統招生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