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7月8日,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順利結束。已被我校三位一體錄取的考生無需再填報高考志愿。
一、錄取分數
專業 | 錄取綜合分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
工商管理(創業管理方向) | 73.87 | 64.93 |
電子商務 | 73.40 | 65.99 |
市場營銷 | 72.02 | 67.07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72.91 | 65.92 |
文化產業管理 | 71.33 | 66.20 |
工業設計 | 71.78 | 65.26 |
秘書學 | 69.55 | 64.88 |
二、錄取規則
第一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統一選拔考試。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和藝術類提前進行。考生在填報提前錄取院校志愿時,須將寧波大紅鷹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一致,普通類、藝術類不得跨科填報,否則無效。
第二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10%+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4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2分,B等計8分,C等計4分,D等計2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美術類考生的高考成績為綜合分,往屆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計分方式也照此執行,其中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兩門科目經賦分后取平均值。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 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 | 高考總分 |
10% | 40% | 50% |
第三條 根據入圍考生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學校按照考生專業第一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四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達到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三、錄取通知書寄送
錄取后7天內寄出,投遞信息可以通過寧波大紅鷹學院招生辦官方微信“通知書郵寄查詢”欄目查看。
通知書內含有: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手冊、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醫保參保通知書、學平險通知書。
四、其它事宜
紀檢監督舉報電話:0574-88044810,郵箱:nbdhyjw@163.com
新生報到時間:9月16-17日
新生報到地點:寧波大紅鷹學院杭州灣校區
如有疑問請致電:0574-88052238 88052239
祝您假期愉快!
希望各位考生來校報到時注意交通安全,祝您旅途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