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區管委會批準,大亞灣區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刑事現場勘查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崗位、數量(附件1)
此次公開招聘刑事現場勘查警務輔助人員共12名,主要從事協助現場勘查、數據錄入管理等工作。其中痕檢工作輔助人員3人(男性)、照錄像工作輔助人員2人(男性)、足跡工作輔助人員2人(男性)、繪圖工作輔助人員2人(男性1人、女性1人)、圖像管理工作輔助人員3人(男性),附件1。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如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學歷要求:考生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社會人員報名之日前須取得相應學歷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已經取得畢業證書的,提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并承諾在9月30日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4、專業要求:專業不限,其中痕檢崗位:公安院校考生、計算機類(B0809)、漢語言文學專業(B050101)、秘書學專業(B050107)的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照錄像崗位:公安院校考生、新聞學專業(B050301)、傳播學專業(B050304)、攝影專業(B050704)、秘書學專業(B050107)的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足跡崗位:公安院校考生、計算機類(B0809)、漢語言文學專業(B050101)的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繪圖崗位:繪圖專業(B050702)、環境設計專業(B050803)、計算機類(B0809)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圖像管理崗位:攝影專業(B050704)、計算機類(B0809)、秘書學專業(B050107)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上述加分專業要求參照《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2)執行。
5、年齡18--30歲(1987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間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6、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文字綜合能力和電腦操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色弱、明顯紋身,裸眼視力1.0以上)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開招聘的現場勘查警務輔助人員不納入政府編制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二)薪酬待遇:月薪酬福利待遇約8000元。
三、招聘程序和步驟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方法步驟實施。
(一)接受報名。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25日至8月7日,十個工作日。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地點為:澳頭安惠大道13號(大亞灣區公安局4號辦公樓1樓,聯系電話:0752-5385080)。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公開招聘刑事現場勘查輔助人員報名表》原件2份(見附件3,網上自行下載,A4紙正反頁打印,填好的電子版文件同時發送至互聯網郵箱:dywzgs@126.com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學歷證書、戶口簿、計生證明(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無刑事犯罪記錄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張;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應聘,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資格審查。按公告中招聘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資格初審。
(三)考試。包括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體能測試×10%+面試成績×3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順序確定名次。
1、筆試。招聘崗位數與符合資格條件考生的比例必須達到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考試內容為通用能力測試。筆試時間和有關安排將在區管委會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上述網站公布。
2、體能測試。按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執行,體能測試不達標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3、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根據筆試、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每名面試人選的面試時間一般為15分鐘。
面試人選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于筆試、體能測試成績公布后、面試人選名單公布前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區公安局政工室)。招聘單位在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有關安排在體能測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區管委會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數,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
3.考察。體檢結束后,由區公安局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的考察。考察中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瞞報個人真實情況或者存在有其他影響聘用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與聘用。
1.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區管委會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六)遞補。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按有關規定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為取得報考資格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區公安局、區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52-5385080(區公安局政工室);
監督電話:0752-5385081(區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
0752-5562858(區人社局勞動關系科)。
大亞灣區公安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