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規定,現將2017年菏澤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考察時間。考察自7月12日開始,7月底前基本結束。
考察組織。縣(區)鄉(鎮、街道)機關及縣(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考縣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全市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考察工作,分別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法院招考司法警察的考察政審工作,待體能測評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后再進行,時間另行安排);其他市直機關及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的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考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全市審計系統、地稅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考察工作,分別由市審計局、市地稅局按照其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統一組織。全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考察政審工作,由市公安局、林業局按照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安部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請考察對象保持通訊暢通,有關事宜可咨詢考察組織機關。
菏澤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