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區部分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的實際情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區屬事業單位編制人員6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崗位50個,招聘人數共61人。詳見《廣州市增城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部分崗位另有規定除外;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部分崗位面向“大學生村助理”(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社區黨建指導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取得“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招聘。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至2017年8月7日。
(二)報考資格
1、社會人員報考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內(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內(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
(2)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須同時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詳見附件4)。
2、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廣州市生源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2)非廣州市生源的,須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3)不同學歷層次的應屆畢業生年齡要求與社會人員的年齡要求相同。
(4)應屆畢業生報考,須提供學校證明,并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其他具體條件和要求詳見《廣州市增城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3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方式:現場報名,2017年8月7日至9日共3天(每天報名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7:30)。
2、報名地點:增城區社區教育學院(原增城區成人教育培訓中心),增城區荔城街僑中路3號。
3、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版)》(詳見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要求。
(2)報名時須提交如下證件及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審查后退回原件),同時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
報考有職稱要求的崗位另須提供相關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另須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大學生村助理”、“社區黨建指導員”和“三支一扶”人員需提供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和相關證件。
(3)報考者本人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填寫《廣州市增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初審合格的發給筆試準考證(另行通知領取)。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試題委托國家人事考試專業機構命制。
1、筆試
(1)筆試時間: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筆試形式:采取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為確保招聘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對于專業崗位在首次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取消或調減崗位,或延長報名和考試時間,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可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zengcheng.gov.cn)公布。報考者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荔城街掛綠路23號303室)申請查分,每個報考者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筆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線,達到合格線才能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果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對象名單在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zengcheng.gov.cn)公布。
(5)注意事項:考生當日需持準考證、身份證入場,考試開始后30分鐘不得入場,并取消考試資格。
2、面試。面試前,對筆試成績入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核,經資格復核后,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均不得參加面試,并按規定的程序依次遞補人選。資格復核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面試。
(1)面試時間:具體時間以網站發布通知為準。
(2)面試地點:具體時間以網站發布通知為準。
(3)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是對應聘者的職業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現場公布??偝煽冇诿嬖嚱Y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zengcheng.gov.cn)公布。
考試實行考場封閉,參加考試人員要按要求依時到達考場參加考試,缺席任何一項考試,均作棄權處理,不再安排補考。
3.考試成績組成。招聘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卷面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按60%,面試按40%計入總成績。
面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線,達到合格線才能進入體檢環節。考試總成績60分為合格線,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體檢
按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執行。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并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合格的,方可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按規定依次遞補人選。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選由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要求進行考察,未能通過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在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按國家、廣東省和廣州市的有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報名;報考人員的工作經歷以畢業后參加工作,單位所繳納的社保記錄為準,年限計算截止至2017年8月7日;應聘人員原為未實行社會保險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其相關工作經驗可由原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證實。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學位)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聘專業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執行(詳見附件3)。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須在報考時提交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用人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同意后可申請報考,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項且上級有文件明確規定的事項,從其規定。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附件5。(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舉報或投訴電話:82752102。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