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4名工作人員。
一、選調范圍、職位、人數
1、選調范圍:面向全國法院系統公務員,不含徐州市各縣(市)法院。
2、選調職位、人數:科員級法官助理崗位4名。符合員額法官條件的,可在進院后參與員額法官遴選。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
2、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審判員或助理審判員任職經歷;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類專業,獲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5、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6、身體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3、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與體檢等程序進行??傻顷懶熘萁洕夹g開發區網(http://www.xedz.gov.cn)查詢,咨詢電話0516-80282302。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2、報名方法: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辦法?,F場報名者攜報考資料原件到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政治處報名(聯系電話0516-80282307,地址:徐州市徐海路11號政法大樓509室,郵編:221000),網上報名者請將報名表用電子郵件發送至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郵箱(834927035@qq.com),將其余報考資料的復印件郵寄(時間以寄出的郵戳為準)或傳真(傳真:0516-80282301)至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政治處。
3、報名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自薦材料(含審判質效)及報名表;
(2)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法律職務任命文件(復印件);
(4)身份證、工作證;
(5)2014年7月1日以來的獲獎證書、市級以上的調研成果、撰寫的三份法律文書以及其他能反映審判業務能力的資料;
(6)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張。
注:1、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如不足選調計劃的3倍,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2、任何環節發現報名人員存在資料弄虛作假的,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面試前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核對原件(報名時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對)。經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取消選調資格,符合條件者同意其參加面試。
(三)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業務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等。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每位考官獨立署名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確定面試成績。
(四)考察與體檢
根據面試的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根據選調條件和要求,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根據考察情況,按選調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五)公示與調動
1、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選調人選,名單在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2、擬選調人員需辦理人事調出審批手續的,由本人自行在規定的期限內(公示期結束后3個月內)負責處理。
3、在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缺額時,由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辦理調動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堅持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的監督。
區組織人事部:0516-87793294
區監察局:0516-87793413
五、本簡章由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