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管港區中隊人員配備要求,報太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同意后,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城管協管員。具體方法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政治歷史清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影響社會治安等不良經歷,自愿從事城管執法工作,服從組織分配,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
3、要求男性、身體健康,具有太倉市戶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退伍軍人,黨員優先。
5、有汽車和摩托車駕駛經驗的優先。
二、招聘程序、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體能測試考核等方法進行(筆試占30﹪,面試占40﹪,體能測試占30﹪)。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 8月15日―― 9月15日(一個月)
報名地點:浮橋鎮陸公路10號城管中隊2樓202室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后,填寫“報名人員登記表”,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須提供資料:(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畢業證書及戶口原件和復印件;(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張(1寸);(4)有駕駛證、退伍證的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二)筆試
時間: 另行通知
內容:政治思想、法律法規、社會常識等基本知識
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體能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及體能測試。
(四)體檢
按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總分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進入體檢,體檢不合格從高分到低分逐個替補。
(五)錄用方法
按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總成績(并體檢合格)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政審,政審合格后發給錄用通知書。錄用人員與浮橋鎮建管所簽訂勞動合同,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兩個月。
(六)經考試,考核錄用后,并經試用期考核合格,待遇參照太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協管員和浮橋鎮城管協管員相關標準執行。
三、基本待遇:
(一)、薪資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三)、統一配備工作服;
(四)、工作地點在浮橋鎮范圍內統一調配。
咨詢電話:17751219912。
太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港區中隊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