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東建筑大學簡介
山東建筑大學座落于文脈綿延、山水秀美的泉城濟南,是一所以工科為主,以土木建筑學科為特色,工、理、管、文、法、農等學科交叉滲透、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校園占地面積2000余畝,位于濟南東部新城,緊鄰奧體中心、經十東路、世紀大道,交通便捷,周邊配套設施完善。學校現有師資1304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占45.2%,擁有碩士和博士學位的占75.1%,有雙聘院士3人,國家新世紀人才工程人員4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5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5人,全國優秀教師12人,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山東省級教學名師7人,山東省優秀教師12人,山東高校十大優秀教師7人。
目前,學校面向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3萬余人,設有16個學院(部)和繼續教育學院, 51個本科專業,涵蓋工學、理學、管理學、文學、法學和農學六大學科門類, 1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個碩士學位二級學科授權點,4種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1個專業碩士培養領域。學校擁有10個省級重點學科,8個省級重點實驗室,7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1個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3個“泰山學者”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山東建筑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24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應聘的應屆畢業生需能按時畢業并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
5、應聘輔導員崗位的人員必須為中共黨員并且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過學生干部;
6、符合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要求。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 sdhrss. gov.cn)和山東建筑大學校園網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報名時間:自公布之日起至7月20日。
(二)初級崗位
1、報名
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現場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1)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4)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必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名結束后,如初級崗位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5比例,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填寫《山東建筑大學公開招聘審批表》(附件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筆試時間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招聘辦公室辦理相關筆試手續,并領取準考證,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棄權。
3.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輔導員崗位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所必需的公共基礎知識和與學生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總分100分。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屆時由學校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
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從事學生工作所具備的敬業精神、語言表達、組織協調和應急處理等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工作原則上在筆試成績公布后10日內完成,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三)中級崗位
1.報名:符合崗位應聘條件的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通過郵寄簡歷材料、發送電子郵件、現場報名等形式提出應聘申請,并填寫《山東建筑大學公開招聘審批表》(見附件2),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必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3、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級崗位可簡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面
試報到時需攜帶《山東建筑大學公開招聘審批表》中所填的原件備查。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的方式,分別占面試成績的50%,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專業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與技能、專業知識、業務常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面試總分為100分,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核、體檢范圍。
(四)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核、體檢。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學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考核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體檢原則上在省級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學校審核、公示
體檢工作結束后,學校招聘工作組根據考核、體檢等情況進行審核并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學校審核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2〕14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 盛會 魏東
電 話: 0531—86367182
E-MAIL:rczp@sdjzu.edu.cn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臨港開發區鳳鳴路山東建筑大學
郵 編: 250101
山東建筑大學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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