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貿促委國際經濟貿易交流中心是廣州市貿促委(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下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是承辦由分會主辦的國際經貿交流和考察活動,舉辦經濟貿易技術合作方面的國際會議和開展為企業和會員服務的一系列業務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等有關規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員工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及報考條件等詳見《廣州市貿促委下屬事業單位2017年度第一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5、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并有博士學位或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并有碩士學位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或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具有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的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至2017年9月7日);
6、非廣州市區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準入條件;
7、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8、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7年9月8日上午9:00至9月10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9月13日9:00至2017年9月15日17:00打印準考證。
(二)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方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及打印準考證(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三)報名審核:系統自動對報考人員提供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初審通過確認報名成功。
(四)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人員需認真核對崗位條件并真實填寫有關報名資料。須上傳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社會會保險繳費記錄、大學英語六級成績單。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考試。
三、筆試和面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的考試方式進行。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合成。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暫定2017年9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筆試形式:筆試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命題,筆試內容是綜合測驗,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合格才具備面試資格。
3、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錄查詢。
(二)面試人員確定與資格審查。
1、面試人員確定:按擬招聘人員數與面試人員數1:5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名單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招考崗位面試人數如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前對面試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3、面試資格復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行通知。
4、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大學英語六級證書、工作證明(具有3年工作經歷、勞動合同及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計劃生育證明(可在考察階段用人單位限定時間內提供)、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張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上述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5、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對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的,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通過資格復審的名單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面試時持考生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原件參加面試。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于當天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四、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按各崗位面試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以擬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當招考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則比較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被確定為體檢對象的考生將統一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實施。
具體體檢事項另行通知。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經歷(具備中外合作辦學、港澳臺、國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并在用人單位限定時間內提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計劃生育等情況,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當出現體檢不合格、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放棄錄用或公示中發現問題等情況,可從同一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廣州市貿促委決定。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
(二)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制度執行。
七、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具有3年及以上大型活動或展覽策劃等相關專業工作經歷以同時具備單位證明、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繳納憑證為準。報考人員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亦不視為工作經歷。
(二)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必須按要求攜帶相關證件準時參加。
(四)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準考證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
本公告由廣州市貿促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37853065
監督電話:020-37853066
廣州市貿促委
2017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