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學院2017年在河北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
專業 | 計劃數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環境設計 | 5 | 211.3 | 189.7 | 197.8 |
音樂表演 | 2 | 139.2 | 133.5 | 136.4 |
關于錄取過程中擬使用的藝術專業術科成績的說明:
凡我校組織過2017年藝術專業校考的省份的校考專業(山東與湖南兩省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必須專業校考合格,使用我校藝術校考成績按照排序規則排序;凡我校未組織過2017年藝術專業校考的省份的考生,使用其生源地(省、市、區)的對應專業的(省、市、區)藝術統考或聯考成績,錄取時按照我校的藝術專業排序規則進行排序。
藝術類專業進檔考生專業的確定:
首先按考生依據考生填報的專業順序依次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考生的專業志愿在同一專業組內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的相關科目成績和學校各專業錄取情況,調劑到同一藝術大類的專業組的專業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做退檔處理。對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區)的考生,按照該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成績排序規則: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中澳本科課程合作)、環境設計、音樂學、音樂表演、產品設計:①專業成績②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③高考語文成績。
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陶瓷藝術設計:①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績③高考語文成績。
戲劇影視文學:①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績③高考語文成績。(注:此排序規則適用于河南省藝術考生)
戲劇影視文學:①高考語文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績③高考語文成績。(注:此排序規則適用于非河南省藝術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