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決定公開招錄18名輔助文員(用工形式為政府購買服務形式),主要職責為從事法院審判、執行輔助工作,主要工作內容為協助法官、書記員進行文書送達、筆錄制作、案件保全等輔助工作。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書記員工作的專業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 專業及學歷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法律類)專業專科以上學歷;
6.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9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7.因主要從事一線審判、執行輔助工作,需經常外出送達、赴外地出差,應聘者須具有駕照,性別要求為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有其他不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二、報名和考試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8日—9月8日,每天上午8:4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香洲區人民法院5樓507辦公室(翠景路83號)
3.報名方式:下載填寫《報名表》后打印簽字,并持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駕駛證、計生證明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上述地點現場報名。
4.資格審查和現場面詢:我院按上述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面詢。通過的,可參加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考試:考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20分、計算機速錄測試40分、面試40分。
筆試、計算機速錄測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為基礎法律知識及法律語言書寫與表達。
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70字以上。
面試內容為求職者對工作崗位的知曉度、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態等。
三、體檢
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我單位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時間另行通知。
四、公示
經考試、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香洲區人民法院網站(http://www.zhxzcourt.gov.cn/)公布公示3天。公示期間未收到情況反映,或收到情況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公示期滿,應聘人員與珠海市南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香洲區法院工作,接受珠海市香洲區法院統一管理。
待遇:每月應發工資為3200元,購買五險一金。
六、其他有關事項
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簽訂勞動合同的予以解除。
咨詢電話: 2610816(工作時間:上午8:30—11:50,下午2:30—5:30)
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