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預防醫學等醫學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應為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報考藥學、中藥學專業的應為該行業從業人員。
(4)考生報考專業原則上應與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二、資格審核
1.根據報考條件須出具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
2.考生為應屆畢業生且已參加了醫學類執業資格證書考試,須出具在讀校學籍證明和執業資格證書考試成績單。
3.持非報名確認點所在設區市身份證的考生還需提供在本地戶口簿或居住證。
4.若未能通過資格審核,本人堅持報考醫學類專業,須簽定本人親筆書寫的《2017年江蘇省成人高校醫學類專業考生誠信承諾書》。被高校錄取入學報到時還須出具二證(相應醫學類專業學歷證、相應醫學類執業資格證),由錄取學校再次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規定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三、特別提醒
對于不具備報考條件且要求報考醫學類專業的考生,畢業時獲得的成人高等教育醫學類學歷文憑將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等考試的依據,請慎重填報志愿。
1.《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中規定“成人高等教育舉辦的醫學類專業、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自學考試和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舉辦的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的人員,停止招收非在職人員。”
2.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通知(國衛醫發﹝2014﹞11號),對成人教育學歷的明確規定:“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四、附表
2017年醫學、相關醫學、藥學招生專業名稱及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