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享受照顧錄取政策的辦理指南
一、申請第二學歷免試
1.凡是通過本科及以上學歷審核的(已提供學歷認證證書者),允許其申請專升本或高起專層次的第二學歷免試;凡是通過專科學歷審核的(已提供學歷認證證書者),僅允許其申請高起專第二學歷免試。
未通過學歷審核的考生(含在報名確認時未能提供學歷認證證書者),不能申報二學歷免試。
2017年已取得本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已通過考試院后臺審核),暫未取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的,允許其申報第二學歷免試。
學歷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動審核的,無需攜帶證明材料;未通過的,報名確認時,須攜帶學歷認證證書(原件),供報名確認點查驗并拍照進機。
2.申請藝術類音樂、美術專業免試入學的還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加試;藝術類其他專業還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加試合格方可免試入學。申請體育、烹飪、旅游管理類專業免試入學的,須參加全省專業加試聯考,且加試合格方可免試入學。
3.申請醫學類專業免試的,還應滿足醫學類專業相關報考條件。報名確認時,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供報名確認點審核查驗。
二、申請招生考試成績互認
1.凡2017年普通高考成績在省第二批各類本科最低錄取分數線下10分以內且未被普通高校錄取的考生,可申報免試錄取成人高校高起本或高起專。
2.凡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專科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可申報免試錄取成人高校高起專。
3.凡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對口單招,考試成績在省本科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申報免試錄取成人高校高起本或高起專。
4.凡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對口單招專科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可申報免試錄取成人高校高起專。
5.凡2017年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轉本”選拔考試,成績在省最低錄取分數線下10分以內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申報免試錄取成人高校專升本。
網報時可按界面提示進入申報程序,由報名系統自動審核。
三、申請退役士兵免試入學
1.須持本人身份證、退役證到安置地,縣(市、區)民政部門開具退役士兵身份證明,無證明者,不能申報。
2.申請專科免試入學的,只能填報本人安置地或工作地所在設區市內指定的高校。申請本科免試入學的,可在指定的14所院校填報志愿。
3.網上報名后(11月2-4日)須到本人安置地或工作地所在市招考機構指定報名確認點辦理信息確認手續(11月4-6日)。否則報名無效。
4.申報學校詳見《退役士兵申報免試入學特別提醒》附表1
四、需要主管部門審核方可申請享受的照顧政策
擬申請如下項目的考生,須填寫《2017年江蘇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試照顧錄取申請表》或《2017年江蘇省成人高校招生照顧加分錄取申請表》(申請樣表可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下載)并經主管部門簽署審核意見。報名確認時,攜帶簽署審核意見的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供報名確認點查驗。具體項目和要求如下。
1.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體育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
2.烈士子女、烈士配偶,須經市級民政局審核;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須經市級“僑務辦公室”審核;
4.臺灣省籍,須經市級“臺灣事務辦公室”審核。
五、其他需提供證明材料方可申請享受的照顧政策
申請享受下列照顧政策的考生,報名確認時,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供報名確認點查驗。
1.申請免試的“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國務院各部委、省級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獲得者。須攜帶相應的獲獎證書。
2.申請免試的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須出具國家體育總局監制并經省體育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
3.申請免試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須攜帶省組織部門頒發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三支一扶”人員須攜帶省人事部門頒發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大學生志愿服務蘇北”人員須攜帶省團委頒發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人員須攜帶省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
4.申請免試的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人民警察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者,須攜帶個人立功證明(縣、團級及以上行政級別單位發放的證書或出具的證明)。
5.申請免試的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獲得者;在普通高職(專科)、五年一貫制高職學校獲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等稱號的畢業生;在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獲省級及以上三創優秀學生、三創優秀學生干部等稱號的畢業生。須攜帶相應項目的獲獎證書。
6.申請享受加分投檔照顧政策的殘疾人,須攜帶《革命軍人殘疾證》或由各市、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
7.申請享受加分投檔照顧政策的地(市)級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及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須攜帶獲獎證書。
8.申請享受加分投檔照顧政策的現役的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人民警察,須攜帶工作證件。
9.申請享受加分投檔照顧政策的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須攜帶居民身份證或表彰證書。
六、申請享受25歲以上照顧政策
考生無需單獨辦理,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身份證判定是否享受本項照顧政策。
所有申請享受以上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須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并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