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要求和《2012年禹城市公開招聘教師醫護人員簡章》規定,由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含我市2008年按德辦發〔2008〕13號文件規定招聘的、經市委組織部備案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應聘事業單位,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加10分。經確認,現對在規定的審核期內提交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4名考生進行為期五天的公示,以接受廣大考生和群眾的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將對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給予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加分。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撥打市人事局電話電話0534-7365928和市紀委(監察局)的監督電話0534-7365002。
禹城市人事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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