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自治區政法系統工作力量,根據《201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等有關規定,開展此次補錄工作。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補錄范圍
自治區基層政法單位。
二、補錄對象
參加此次補錄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2017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且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
2.符合《招考簡章》有關報考對象和招考條件規定且具備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筆試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考生可免于提供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證書,用維語答題需按職位要求提供)。
在2017年自治區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中,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能參加此次補錄:
(一)已被錄用的考生;
(二)考察不合格的考生;
(三)本人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考生。
三、補錄方式
按照補錄職位擬補錄人數與參加報考人數比例,對符合補錄職位條件的人員,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通過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查與政審、公示等程序,最后確定補錄人員。
四、時間安排(以下均為北京時間)
1.報名:9月15日10:00—9月17日18:00
2.資格審查:9月19-20日10:00-18:00
3.面試:9月23-25日
體能測評、體檢、考察與政審時間以招錄機關通知時間為準。
五、補錄程序
(一)報名
補錄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考生登陸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根據自身符合補錄職位條件情況選擇報考職位。逾期不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補錄機關組織。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準考證和補錄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審核,不得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和補錄職位的招考人數進入面試。
(三)面試
補錄1至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補錄3至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面試工作由自治區招錄機關負責組織實施。
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不含公安基礎知識)×50%﹢面試成績×50%。
根據總成績,按1:2比例進入體能測評環節,按1:1比例進入體檢環節。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相同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能測評、體檢、考察與政審
入闈體能測評、體檢的考生,按《招考簡章》的有關規定,由自治區招錄機關組織實施。體能測評、體檢、考察與政審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錄用
對考察、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特此公告。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