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理工大學2017年音樂與舞蹈學類(含音樂學聲器樂、音樂表演聲器樂)、舞蹈學專業只在湖南省組織校考,在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廣東、廣西、云南、陜西承認省統考成績。
上述承認統考成績的省份,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本科合格的考生中,不分文理科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100×6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100×40%]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擇優錄取。當綜合分相同時,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當綜合分和專業成績均相同時,則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若生源省級高招辦有其他要求的,按其相關規定執行。
東華理工大學2017年音樂舞蹈類本科(承認統考成績的省份)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