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改革工作需要,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辦)面向全市公開招考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名額
綜合管理類:正科級及以下公務員2名。
二、選調范圍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單位在編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符合《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可放寬至40周歲(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具有綜合文稿崗位及相關崗位工作2年以上經驗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
(三)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
(四)現任綜合管理類正科級及以下職務。
(五)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六)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工作勤勉、任勞任怨。
(七)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我市聘任制公務員訂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內的;
4.按照有關規定,干部在任職試用期內及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宜調動的情況。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通過郵政ems郵寄材料報名(不接受非ems快遞,不接受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紙張);
(1)《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辦)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可在“深圳政府在線”、“深圳組工在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
(2)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
(3)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4)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
(5)本人公開發表的文章或者主要執筆撰寫的綜合文稿2篇;
(6)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及任現職級文件復印件(可暫不提供,待考察時補交);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郵寄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市委大院輔助樓218室。聯系人:顏先生138928790118;傳真:88117715。
3.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截止,以報名材料郵寄郵戳為準。報名表和文字材料可先發電子郵件至szzysmsc@126.com。
4.通過資格初審的,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辦)通知考試時間和地點。
(二)考試。考試形式包括筆試、面試。筆試時間為10月14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確定考察對象。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確定考察對象。
(四)組織考察。組成干部考察組赴考察對象單位進行考察。
(五)確定選調人選。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六)辦理調動手續。獲準選調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未獲選調的,不另行通知。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并由其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辦)負責解釋。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