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保山市法檢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云南省法檢系統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現將2012年保山市法院、檢察院系統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
2012年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點
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隆陽區正陽北路市檢察院北側)。
(三)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1、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兩份。
2、對照《云南省法檢系統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12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報考指南》要求,提供報考職位所需相關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資格復審確認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也可從以下網址下載查看: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http://gwyj.ynhrss.gov.cn)、云南省考試中心網站(www.ynrsksw.cn)} ,同時須提供崗位所需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四)審核原則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若所持證明材料與招考崗位要求不符,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考錄程序。
根據《云南省法檢系統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出現已進行過網上確認的人員不參加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情況的,不遞補未經網上確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五)注意事項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要保持通訊暢通,電話號碼更改的要及時與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保山市人民檢察院聯系。因考生原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二、面試
(一)面試時間
2012年8月3日上午8:30時開始。
(二)面試地點
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隆陽區正陽北路市檢察院北側)。
(三)面試方式
司法崗位采用情景模擬(模擬法庭控辯)的方式進行,非司法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四)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2012年全省統一劃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考錄過程。
考生成績按《公告》要求進行。計算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若出現綜合成績相等的情況,首先按面試成績排名,如果面試成績再相等,則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排名。
(五)有關要求
1、面試時考生須持有資格復審合格后簽章的確認表、身份證(或身份證明材料)參加面試。
2、面試考生必須提前30分鐘到達面試地點,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3、已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面試,按“擾亂考試秩序”給予五年禁考公務員的處罰。
三、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在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司法警察的崗位按規定還需要開展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出現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
四、公示和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按規定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五、聯系方式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0875-2122559
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0875-2234007
保山市人民檢察院: 0875-2203864、2203366
未盡事宜按招考公告要求和有關規定執行。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保山市人民檢察院
201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