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師處〔2017〕1號)精神,現將我區2017年下半年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認定范圍和條件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我區的社會人員,符合《教師資格條例》、《湖北省〈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湖北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的說明》(鄂教資[2012]1號)、《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學歷問題的說明》(鄂教資[2012]4號)規定的各項條件,可以申請此次教師資格認定。
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一)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9月25日至10月13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7:00—24:00,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
(二)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間。
現場確認時間:10月17—19日(上午8: 30-11:30,下午2:00-5:00)
現場確認點: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民服務中心33號窗口。聯系電話:027-84897867 027-84891205。
申請人攜帶規定的材料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申請人未按要求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三)區教育局認定:在受理截止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完成教師資格認定和網上公示。
(四)證書頒發時間:具體領證時間及地點以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門戶網站公告為準。
(五)頒發證書。選擇“一次辦”的申請人,通過郵政快遞方式送達證書;未選擇“一次辦”的申請人,在現場確認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具體領證時間及地點以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門戶網站公告為準。
三、有關注意事項
(一)網報時,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湖北省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和教師資格面試合格,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專業畢業人員,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申請人網報時應仔細閱讀網報說明和規定,按要求填報信息,網報信息必須真實、準確,申請人因錯報、瞞報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申請人網報成功、審核無誤后直接在網報系統中下載pdf格式《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不要在線打印),用a3或a4紙正反打印。
(二)完成網上報名的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提示信息,按要求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申請人現場確認需提供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a3或a4紙正反打印);
2.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在線驗證碼);
4.體檢結論為合格的《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非指定《體檢表》或非教育局指定醫院體檢無效)。教育局指定的體檢醫院見下表,申請人可從中任意選擇一家醫院進行體檢。湖北省人民醫院為我省終檢醫院,負責對有疑義體檢結論作出最終裁定。
教師資格體檢醫院 | 地址 |
市第八醫院體檢中心 | 漢口六合路6號 |
市中心醫院體檢中心 | 江岸區勝利街26號 |
省新華醫院體檢中心 | 漢口菱角湖路11號 |
市紅十字會醫院(市第十一醫院) | 唐家墩街心公園旁 |
省第三人民(中山)醫院 | 硚口區中山大道26號 |
市第一醫院 | 漢口中山大道375號(市一醫院中醫部旁) |
市第五醫院 | 漢陽區顯正街122號 |
省人民醫院 | 武昌區張之洞路(原紫陽路)99號解放路238號 |
市第七醫院 | 武昌區中南二路12號 |
武漢大學中南醫院體檢中心 | 武昌區東湖路169號 |
市普仁醫院 | 青山區本溪街1號(建設四路路口) |
市第九醫院 | 青山區吉林街20號 |
華潤武鋼總醫院 | 青山區冶金大道209號 |
武警湖北省總隊醫院 | 武昌區民主路475號 |
中國人民解放軍武漢總醫院 | 武珞路627號 |
東西湖區人民醫院體檢中心 | 東西湖區吳家山環山路81號 |
市太康醫院 | 東西湖區金山大道沿海賽珞城海康路6號 |
武漢協和醫院西院 |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神龍大道58號 |
漢南區人民醫院 | 漢南區紗帽街新城大道275號 |
蔡甸區人民醫院 | 蔡甸區蔡甸街成功大道與漢江路交匯處 |
蔡甸區中醫院 | 蔡甸區蔡甸街新福路516號 |
江夏區中醫醫院 | 江夏區紙坊大街370號 |
江夏區第一人民醫院體檢中心 | 江夏區文化路特一號協和江南醫院門診五樓 |
黃陂區人民醫院 | 黃陂區百秀街259號 |
黃陂區中醫醫院 | 黃陂區板橋大道61號 |
新洲區人民醫院 | 新洲區邾城街新洲大道146號 |
省第三人民醫院陽邏院區 | 新洲區陽邏街潘廟大道特1號 |
省中醫院光谷院區 | 珞瑜路856號 |
市第三醫院光谷院區 | 關山大道216號 |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梨園醫院 | 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沿湖大道39號 |
5.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語文學科、幼兒園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及其復印件;
6.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工作單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表》;
7.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專業畢業人員需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成績以及教育實習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其他人員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參加2015年下半年及以后批次考試的考生,自行通過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合格證查詢”欄目,查詢、下載、打印pdf格式“網頁版”的考試合格證明);
8.個人照片一張(與網報電子照片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粘貼照片同一底版);
9. 申請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戶籍在我市的申請人,提供戶口本或集體戶口底頁;(2)工作單位在我市的申請人,提供申請人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工作單位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的憑據。
請將以上資料準備齊全后,按資料袋封面排序要求裝入牛皮紙檔案袋中備審。
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