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力量,優化行政執法人員結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適應我區城市管理發展,強化城市管理及其他各類保障。經區委區政府批準,錫山區城市管理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城市管理協管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用。
二、崗位職責
對城市建設管理項目和市容環境秩序進行日常巡查監控,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對各類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勸導和制止。
三、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進步,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熱愛城管工作,能吃苦耐勞(工作地點在錫山區錫北鎮、東港鎮,能適應加班加點和夜間工作),秉公辦事,服從安排,身體健康。
2.男性,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3.具有無錫市戶籍(江陰、宜興除外),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分析能力和協調能力,規劃、城市管理、法律等專業畢業者優先,有工作經驗者優先。
4.退伍軍人以及具有駕駛技能(C2照及以上)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0日至 2017年10月25日(正常工作時間)。
2.報名地點:錫山區二泉中路139號(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樓招聘和求職服務窗口)。
咨詢電話:88709976
3.注意事項:報名者須攜帶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明、戶口簿、退伍證、駕駛執照等(以上證件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五、考試
1.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及相關法律知識測試。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面試結束后,按應聘對象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比例計算總成績。
3.體檢。按招聘計劃1:1比例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機關事業單位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4.政審。由區城管局考核應聘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因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錄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擬招錄人員,并通過網站對外公示7天。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七、人員待遇及管理
1.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性質為勞務派遣,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聘用人員工資按照錫山區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用工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無錫市錫山區誠信外來勞動力職業介紹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