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政府研究決定,今年從全縣差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通過統一考試方式招考133人進入全額事業編制,充實到鄉鎮和行政審批局,為確保招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選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統一考試、嚴格考核的原則。
二、招選崗位及名額
全縣共招選133名,其中充實鄉鎮100名,充實行政審批局33名。
三、招選范圍及條件
(一)招選范圍:全縣差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以下四類人員不在范圍之內:(1)參與企業改制后沒有調入其他事業單位工作的原企業的事業身份人員;(2)已經進行改革并解決了人員安置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衛生和計生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中介機構工作人員。
(二)招選條件。1.鄉鎮崗位招選條件:⑴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⑵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⑶年齡在40周歲以下;⑷具有在我縣相應事業單位兩年以上工作經歷;⑸具備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⑹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2.行政審批局招選條件:⑴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⑵熟悉政策法規,熱愛行政審批工作,為民服務意識和綜合協調能力強,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品德優秀、公道正派,自律嚴格,務實清廉,群眾基礎好;⑶差額或自收自支在編在崗事業人員;⑷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目前在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的人員學歷可適當放寬到中專;⑸年齡在45周歲以下。
(注:凡涉及工作經歷、年齡、畢業時間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允許報考:(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2)刑事處罰期限中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4)以參保單位為單位,2017年及以前欠繳社會保險的自收自支和差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報名截止日前以參保單位為單位補繳后,該單位和人員才可列入符合考試、考核條件的單位和人員。同時,不得有新的欠繳)。
四、招選程序
本次招選采取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18日;(2)報名地點:各單位主管部門的人事股(室);(3)報名時攜帶填寫好的資格審查表(網上自行下載)、本人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與人事檔案記載年齡不一致的,以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認定的人事檔案為準)、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注明編制性質并加蓋單位公章)、近期小2寸藍底免冠照片四張;(4)鄉鎮崗位和行政審批局崗位分別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5)各單位主管部門于10月19日前,將報名匯總表分鄉鎮和行政審批局兩個崗位,經單位一把手簽字并加蓋單位和編辦公章后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股;(6)遇特殊情況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筆試。對于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發放《筆試準考證》,筆試具體時間安排及考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鄉鎮和行政審批局兩個崗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別排名,在不突破方案附表所列名額基礎上確定列入考核、體檢對象。(如考試突破方案附表所列名額,則以附表所列名額為準;如未突破方案附表所列名額,則按照實際考取數額為招選錄用數額)
(三)考核。筆試結束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抽調人員組成考核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實績等,對其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行考核,依次以原始學歷、工齡、職稱、獎勵等條件擇優確定招選人選。
(四)體檢。對擬錄用人員統一組織身體檢查,費用自理。檢查不合格出現空缺的依次遞補。
(五)公示。考核、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招選人員,并通過豐寧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內有被舉報違規違紀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招選資格。
五、錄用。經公示無異議后按人事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
附件1:資格審查表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