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區政府同意,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擬在全國范圍內公開選調26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公開選調對象為全國范圍內的機關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清城區除外)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公務員身份;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五)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個別職位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見附件一;
(六)專業及選調條件的具體要求見職位表(附件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查詢職位及報名表下載
1、查詢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的具體報考職位及資格條件在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qingcheng.gov.cn/)或在廣東省清遠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qyks.gov.cn/)等網站查詢。
2、報名表的下載
《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可到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qingcheng.gov.cn/)或在廣東省清遠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qyks.gov.cn/)等網站下載。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8月6日至8月20日(法定休息日不受理報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報名方式:可到現場報名,也可采取電子郵件發送報名表報名。
1、采取現場報名的,報名地點: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大樓二樓清城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211室);聯系人:潘雯捷、于慧慧、張卓娜,聯系電話:0763-3939387。凡是采取現場報名的,需按“報考材料”(在第五點)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在報名時一并提交。
2、采取電子郵件發送報名表報名的,報考人員需按照《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要求填寫的項目認真填寫好報名表,并將報名表發至電子郵箱qcrsjgwyg@126.com。發送時,主題要明確所報的選調單位名稱及選調職位(主題填寫不明確不予受理),同時上傳近期生活照片一張。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由電子郵箱qcrsjgwyg@126.com發出的電子回復為準。
準考證的發放:采取現場報名的,在2012年8月29-31日期間,憑相關證件到清城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211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放棄;采取電子郵件發送報名表報名成功的(即收到電子回復),在2012年8月29-31日期間,從發送電子郵件報名的郵箱下載打印準考證,其報考材料在參加筆試后再上交。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業績。
1、筆試,分值占40分。筆試內容分職位進行命題,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一題申論試題。每個職位多于20人報名的,按照筆試成績前20名進入面試;每個職位小于3人報名的,此職位則不開考。
2、面試,分值占40分。面試工作由我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業績,分值占20分。我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的以往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進行評分,內容包括發表文章、評優評先等。
4、其他
(1)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成績計算。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分者優先。體檢、考察人選與選調人數的比例為1:1。
(3)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在計算出總成績后,按照擬選調人選1:1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若復審不合格的,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體檢。體檢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缺額根據實際需要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六)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
(七)公示。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經我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后,在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qingcheng.gov.cn/)及廣東省清遠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qyks.gov.cn/)等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四、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即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不收取考生任何費用,體檢費由考生自付,報名者每人只限一個職位。
(二)報考材料:報名時所提交的材料(報名時按順序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紙張):
1、《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2、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完予以退回);
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需由復印單位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并蓋章;
4、工作經歷證明(職位條件要求有工作經驗的需提供);
5、發表文章、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復印件需加具“與原件相符”并蓋章)、獲獎證書等材料;
6、4張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其中一張報名時在報名表“相片”欄貼好)。
(三)筆試、面試時,報考人員需帶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準考證作為考生考試的重要依據,各考生需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準考證。
(五)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應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
(六)報考人員若進入選調名單后,無論因何種原因在原單位提拔的,一律按報名時的職位辦理調動手續。如報考人員不接受此要求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以上公告由清遠市清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3-3939387。
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xls》來源于清遠市人事考試辦公室網,最近更新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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