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10名速錄員(社會化管理職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4、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5、具備本法院要求的計算機速錄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報名程序和辦法
報考人員可通過下列網站查詢招聘崗位及具體崗位條件等信息:
常州人事考試網社會化考試欄(http://www.czks.cn/personnel.aspx?idShow=s)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http://dw.czks.cn)
1.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時間
2017年10月27日9:00——11月2日16:00
提醒:上傳照片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繳費確認時間
2017年10月27日9:00——11月3日16:00
3.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考核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提交報考申請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4.資格初審通過后的信息不得進行更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5.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單位資格初審,并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
6.未按時在網上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17年11月4日9:00至11月6日16:00在http://www.czks.cn/ExamTicket_SearchList.aspx?idShow=15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請報名成功的考生,同時打印《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錄速錄員報名信息表》兩份,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速錄技能測試、專業理論考試和面試三部分,總分為100分,速錄技能測試、專業理論考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分的50%、20%、30%。
1、速錄技能測試時間:2017年11月7日上午。測試形式為計算機文字速錄考試,速錄方式不限(需要專業速錄工具的請自備),速錄考試的形式為聽打,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10分鐘,語速為120字/分鐘,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
速錄技能測試實行百分制,及格線為50分,及格以上的方有資格參加專業理論考試。
2、專業理論考試時間:2017年11月9日上午。專業理論考試采用閉卷方式,實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法律常識和文字表達能力,不指定參考用書。
3、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11月10日、11月13日。根據速錄技能測試、專業理論考試的綜合成績,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招錄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綜合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如有考生事先明確表示放棄資格復審的,或有考生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準考證、《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錄速錄員報名信息表》(貼上照片)、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身份證、畢業證書(或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地點:常州市永寧北路6號,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721房間。
4、面試時間:2017年11月14日。面試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同實施組織。主要考察語言表達能力、形象舉止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
面試地點:常州市永寧北路6號,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9樓審委會會議室。
面試成績及合成總成績于面試當天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五、體檢、考察及錄用
1、體檢。根據考生速錄技能測試、專業理論考試和面試合成總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可根據需要增加體檢項目。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可以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2、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進行組織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可將體檢合格的遞補人員作為擬錄用人員進行組織考察。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察對象的錄用資格:
(1)考察結果為不合格的;
(2)考察對象所在單位不同意考察、不協助考察,致使考察無法進行的;
(3)考察對象所在單位不同意調動的。
3、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被錄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單位簽有聘用(勞動)合同的,由本人負責與原單位協商處理。
六、職責待遇
速錄員在法官指導下工作,職責為: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速錄員統一采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與常州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書》。
速錄員實行社會化用工管理,工資待遇按照“常州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化管理職工工資指導線”執行,并隨本人的技術等級、學歷水平、工作年限等因素的變動相應進行調整。
速錄員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并繳納住房公積金。
速錄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
七、紀律與監督
嚴肅招錄工作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在招錄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在招考錄用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本簡章由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9-85576012、85576088
監督電話:0519-85681923、85576135、85576153
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