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深圳市紅十字會機關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公開選調名額
綜合管理類: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1名。(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
廣東省在編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
(二)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文字綜合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形象氣質好,掌握辦公自動化技能。
(三)事業心、責任感強,敢于擔當、勇于負責,謙虛謹慎、甘于奉獻,品行端正,團結同志,遵紀守法。
(四)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崗位工作滿3年(2014年10月30日前任職,含試用期)以上,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等次以上。
(五)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六)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30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聘任制公務員訂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內的;
4.按照有關規定,干部在任職試用期內及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宜調動的情況。
四、 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通過郵政ems郵寄材料報名(不接受非ems快遞,不接受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紙張):
(1)《深圳市紅十字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可在“深圳組工在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紅十字會”網站下載);
(2)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
(3)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4)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
(5)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及任現職級文件復印件(可暫不提供,待考察時補交);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郵寄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北路2210號304室。聯系人:鐘先生,電話:0755-25537972,傳真:0755-25601682,0755-25537972
3、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截止,以報名材料郵寄郵戳為準。報名表和文字材料可先發電子郵件至xurizhong@126.com。咨詢電話:0755-25537972。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4、通過資格初審的,深圳市紅十字會通知考試時間和地點。
(二)考試。考試形式包括筆試、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確定考察對象。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確定考察對象。
(四)組織考察。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考察。其中市外公務員,則需先提交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后方能進行考察。
(五)確定選調人選。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六)辦理調動手續。獲準選調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未獲選調的,不另行通知。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并由其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紅十字會負責解釋。
深圳市紅十字會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