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社局,淮海技師學院、宿遷技師學院:
根據職稱工作安排,現將2017年市技工院校教師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對象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和科研能力,能勝任本專業(工種)的教學任務,教學效果良好,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相應申報條件的市內技工院校從事教育教學教研工作的人員。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二、申報條件
從2017年起,職稱計算機不在作為職稱申報必備條件,繼續教育及年度考核需符合申報要求。
1.助理講師申報條件
(1)擔任教學工作滿一年的大學本科畢業生或教學工作滿三年的大學專科畢業生;
(2)具有本學科技工學校教師上崗資格證書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書。
2.二級實習指導教師申報條件
(1)擔任教學工作滿一年的大學本科畢業生或教學工作滿三年的大學專科畢業生;
(2)具有本學科技工學校教師上崗資格證書或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書;
(3)具有本工種高級職業資格證書。
3.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申報條件
按照《江蘇省技工院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2〕1號)文件執行。
4.關于轉評的說明
原擔任非技工教育序列助理級職稱的教師,可按相應申報條件要求轉評對口專業助理講師、二級實習指導教師職稱;原擔任非技工教育序列中級職稱的教師,可按相應申報條件要求轉評對口專業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職稱。擔任原專業技術職務年限照常計算。
三、報送評審材料內容
1.助理講師、二級實習指導教師報送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
(2)《宿遷市申報 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5份;
(3)《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綜合考核表》1份或見習期考核表1份;
(4)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上崗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任職聘書和各種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
(5)能反映本人教學水平的一門課程2章或2個實習課題完整教案1份;
(6)專業工作報告1份。
2.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報送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
(2)《宿遷市申報 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15份;
(3)《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綜合考核表》1份;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上崗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初級職稱證書、任現職聘書、身份證等復印件各1份;
(5)任現職以來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或證書復印件1份;
(6)能反映本人教學水平的一門課程2章或2個實習課題完整教案1份;
(7)工作量考核、從事班主任或教學管理工作、指導新教師、開設校級公開課單位證明材料各1份;
(8)反映主要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1份,業績成果證書、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各1份(包括各種獲獎證書、與成果相對應的公開發表的論文、調查報告、成果鑒定證書等),對科研立項課題,應提交課題立項申請表、階段性進行情況報告書(含主管部門組織的三位以上同行專家的審查鑒定意見)。
(9)規定數量的論文或著作1份。
以上所有證書復印件須經單位核實蓋章,并提供原件。
四、申報評審時間安排
1.宣傳發動
11月2日—11月10日,各有關單位組織教師學習申報評審條件,吃透文件精神。
2.組織申報
11月11日—11月24日,各有關單位組織職稱申報初審工作。申報初審工作按教師申請、學校審核推薦、上報評審的程序進行。各單位在11月25日前將全部申報材料及評審費(中級300元/人,初級80元/人)上報至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409室。
3.組織評審
市人社局專技專家處、職業能力建設處按相關條件對助理講師、二級實習指導教師、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組織評審。
4. 相關附件電子檔于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告欄下載。
聯系人:陳蕾 聯系電話:84359030
附件:
1.《江蘇省技工院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