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促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5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具體招聘職位和人數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
(一)報考人員為以下對象之一
1.重點師范院校(專指北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陜西師大、東北師大、浙師大)第一批錄取的2018年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或上述學校2018年應屆碩士研究生畢業生,本碩專業方向一致,生源不限;
2.第一批錄取的2018年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限象山生源;
3.2018年應屆碩士研究生畢業生,本碩專業方向一致,限象山生源。
(二)報考條件
1.年齡要求: 1982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專業要求:所學專業須與招聘職位相一致。
三、報名辦法
1.報名形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4日(下午13:30—17:0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11月24日下午17:00。
3.報名地點:浙江師范大學17-216室。聯系電話:13958333226。
4. 報名需帶材料:《2018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二份(詳見附件 2,考生下載并填好),貼好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畢業學校的“就業推薦表”(證明或說明)及就業協議書。
四、招聘錄用程序和辦法
招聘錄用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統一考試、嚴格體檢、全面考察、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具體如下:
1.報名。根據考生提供的材料,經審核,凡符合條件者,予以通過;審核未通過者,向考生說明原因。本次招聘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數比例原則上要求達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
2.考試。考試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內容為從事教師崗位相關的教育教學公共題。時間初定2017年11月25日下午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簽約。根據面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簽約對象,于26日上午電話通知簽約對象,具備聘用資格的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
4.體檢。簽訂《就業協議書》一個月內,該生需向象山縣教育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單。體檢標準參照“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5.考察。參照公務員考察標準進行考察。
6.公示。在考察合格的基礎上,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象山教育信息網(http://www.xsedu.net.cn)和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col/col18682/index.html)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
7.錄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所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由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2018年高等院校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研究生同時憑學位證書)辦理錄用手續。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報考職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不予錄用。在辦理錄用手續時,若發現擬錄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8.按照甬教人[2008]12號文件規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人員,須在辦理錄用手續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中學語文職位的可兼報小學語文職位,報考中學數學職位的可兼報小學數學職位,報考高中化學、生物職位的可兼報中小學科學職位,反之不可。兼報者未進入高學段簽約名單的,其成績在低學段職位中仍然有效。
2.本次所招聘的教師由教育局統一分配,不服從分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報考錄用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3.擬聘用職位出現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但自辦理錄用手續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4.新錄用人員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和崗位聘任合同。應屆畢業生實行一年的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取消錄用資格。
5.尚未實行戶籍綜合登記制度的地區,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6.錄用后,申請調動的按相關規定執行。聘用崗位等級在一個聘期內不變。
7.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監督,監督電話:0574-65716130(縣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投訴舉報電話:0574-65761772(縣紀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8.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0574-65722642、0574-65768781。
象山縣教育局
2017年11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