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考報名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考報名并參加文化課全國統考,各縣(區)招辦在準考證號編排結束后,向藝術類考生發放《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
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報名
組織專業課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我省相關規定。校考報名及考試辦法由各招生院校確定,考生可直接向擬報考的招生院校咨詢。報名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
藝術類專業課校考
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實施辦法由各招生院校制定并負責向社會公布,實施辦法必須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關于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有關規定。各招生院校務必加強對專業課校考的領導,要嚴格管理,規范程序,加強監督,確保考試過程及結果公平公正。
1.專業課校考一律安排在標準化考點、考場進行。
2.校考內容設置必須遵循科學、合理、公開的原則,確保校考組織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成績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和區分度,結果公平公正。
3.考試流程須全面公開,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考試實施過程必須有全覆蓋、無死角的視頻監控和完整清晰的錄像資料,確保整個考試過程可以全程回溯。實行面試的考試,每個面試評委組的評委不得少于5人,現場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同一專業設置有2個或2個以上評委組的,考生參加考試的考場和評委教師所在的考場,均必須采取現場隨機抽簽的辦法確定。
4.學校教職工如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本校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必須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其他要求
1.省內院校(不含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的美術類專業錄取時使用統考成績,不得組織校考;播音編導類專業可根據本校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在全省專業基礎課統考合格的基礎上組織校考;音樂類、舞蹈類專業錄取時使用聯考成績,不得組織校考;其他藝術類專業由各招生院校組織專業課校考。
2.除經教育部批準可以組織校考的院校外,其他所有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民辦院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時直接使用我省美術類統考成績,招生院校不得組織專業課校考。
3.招收美術類、播音編導類專業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統考不合格考生參加校考,不得錄取統考成績不合格的考生。統考成績不合格考生參加院校相應專業組織的校考,其成績一律無效。違反上述規定產生的遺留問題,責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負。各招生院校藝術類專業課校考成績只適用于本校錄取。
4.省內院校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聯考成績只適用于省內院校錄取。省外院校如要求使用省內院校聯考成績錄取,應在公布招生計劃之前向我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公布招生計劃時將予以注明。
5.攝影、書法學專業不列入我省美術類統考專業,由招生院校組織校考。如招生院校要求在我省美術類統考合格的基礎上組織校考,按學校的招生章程(簡章)執行。如招生院校要求使用我省美術類統考成績錄取,可在核對計劃時向我辦提出書面申請。
6.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可在陜設點組織校考;省外民辦院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組織校考(經教育部批準同意跨省校考的除外);省外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則上在本校所在地組織,如確需在陜設點組織校考的,必須于2017年12月30日前向我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在陜設點組織專業課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須在我辦指定的西安美術學院考點進行考試。具體考務事宜與西安美術學院聯系。